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1、试用期劳务派遣—保证用人单位准确选才
2、择地缴纳社保,节省企业社保开支
3、减少劳动纠纷,增加企业用工的灵活度和自主权
4、减少企业税负
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一家集东莞人力资源开发、东莞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外包)、企业管理策划与推广、企业事务代理、猎头服务、校企业合作(订单培养,联合办学)、顶岗实习、校园招聘、等全方位服务人力资源公司.是东莞具有"人才派遣(人才租赁)"业务合法运营资格的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