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劳务派遣制与劳动合同制的区别
东莞劳务派遣制是指员工与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公司把员工派到银行提供的岗位上工作,不属于银行合同制员工范畴,也就不是银行的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制是指员工与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劳动合同制员工,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谓的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制员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在工资、福利、待遇及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会有所不同,劳动派遣制员工的工作稳定性也不高。
一般银行在招聘简章里都会写明用工方式。以下为2011年中国农发行山东分行的市场化用工招聘简章(部分):
用工性质介绍:
招用的人员即市场化用工人员,从2011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1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择所需人员,由农发行选定的机构作为派遣机构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招用人员派遣到该行分支机构专业岗位工作。
派遣机构负责招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和户籍、发放薪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各种约定事项,并派遣至农发行基层营业机构工作。农发行分支机构对市场化用工人员的管理通过农发行与派遣机构签订的派遣合同(协议)、派遣机构与市场化用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市场化用工人员在农发行分支机构工作满3个年度,经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可办理转聘手续,与农发行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农发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