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派遣业务 最新资讯 政策法规 客户留言 在线招聘 联系方式
单位提出需求---派遣公司提供服务方案---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向客户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并确定上岗日期 <点击查看更多>
电  话:0769-86364848
电  话:0769-81812121
传  真:0769-86328366
联 系 人:杨先生 13829254854
联 系 人:罗小姐 13423428826
QQ:535941217/1413454377
业务邮箱:dgjrpq@163.com
客服邮箱:13829254854@139.com
君锐劳务派遣公司专业为你提供人才租赁、人才派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
图片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把关建筑行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为严格限制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对“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作了进一步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新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公司收取2%的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管理费,负责开据劳务发票,但实际是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支付劳动报酬,不负责农民工的岗前培训,致使劳务公司缺失农民工劳务服务的过程管理,建筑总承包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难,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无人管、工资无处领、事故多发,生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出现事故后理赔各方相互推诿,理赔难、理赔少等现象。为此,对建筑行业劳务用工体制应深入研究,理顺关系,创新发展。

 

[返回]   
东莞市君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访问量: 【百度统计】 网站地图 sitemap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电 话:0769-86364848 传 真:0769-86328366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石碣科技东路2号303室
东莞劳务派遣,东莞人才派遣,东莞人力资源,东莞人才租赁,专业人力资源外包商,专业人才派遣服务商
* 本网站资料属东莞市君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后台管理]  粤ICP备17006258号
 
关闭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杨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杨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社保: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