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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东莞劳务派遣工的入会权益。要探索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相结合,便于派遣工加入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的有效办法。根据派遣工与用工单位联系更加紧密的实际,建议派遣工的工会关系主要放在用工单位,派遣工转换用工单位后,派遣公司负责为其接转工会关系。
维护派遣工的民主权益。派遣公司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派遣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派遣工的意愿和要求,督促用工单位落实其合理要求。用工单位要通过在派遣工中选举职工代表、向派遣工征求合理化建议等途径,支持和引导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通过选拔优秀派遣工进入管理岗位,畅通其职业发展渠道。
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劳动部门要及时跟踪、准确掌握派遣用工发展状况,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动监察,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实施处罚。
东莞劳务派遣维护派遣工的经济权益。用工单位要落实派遣工同岗同薪、同工同酬的平等待遇,依法向派遣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劳动保护与福利待遇。要把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畴,合理确定其工资标准及发放形式。劳动部门要纠正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为派遣工缴纳社保费的现象。